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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调解高效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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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请问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吗?我是······”这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在一个下午接到的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个已经送达完毕等待开庭的案件当事人。

该案件是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外人与被告签署了自《仓库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向被告支付了押金。后双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约定将押金转给原告作为双方新签署《仓储服务合同》的押金。随即原告与被告签署了《仓储服务合同》。现该合同早已期限届满,被告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未及时退还押金,原告遂起诉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告在收到传票后联系书记员告知其公司希望法院可以协助进行调解,但由于被告公司在外地,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来法院。被告公司又希望尽快调解解决,以便及时履行。书记员和法官沟通后,采取电话联络等方式与双方一步步协商,最后帮助原、被告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法院根据双方意见拟好调解笔录后再采取线上签名方式,通过远程方式签订好了调解笔录。调解书制作好后再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先给当事人采取了电子送达调解书的方式,被告也在收到调解书后及时履行完毕。

目前由于疫情等原因影响,法院审理案件经常需要采取线上方式。该案件通过这种方式,使得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短短几日内当事人就能达成调解、履行完毕,双方皆大欢喜。(汪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