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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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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资讯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芜湖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调整,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进一步化解单位工伤风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均按国家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建设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

另据芜湖市人社局消息,为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我市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等待遇也有新的调整。2024年1月23日前,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要求将相关待遇调整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36元,二级128元,三级121元,四级113元。

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390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3202元的,三级伤残津贴低于3013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825元的,分别按上述标准计发。

领取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五级90元,六级70元。

此外,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8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元。此次调整前供养亲属抚恤金月标准低于1433元的,先增加20元后(增加后超过1433元的,按1433元确定),再按前述办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