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最新消费警示来了!
近年来,芜湖市消保委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老年消费者由于消费知识缺乏、维权能力薄弱等原因,特别是随着以“养老”为幌子的诈骗活动不断增多,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风险不断加大。为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老年消费公平,芜湖市消保委为广大老年消费者分析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的原因并提出消费警示。
老年人认知能力较弱,易受到虚假宣传的诱惑,此方面问题常见于会议营销中的保健品、养生用品、净水器等。
事例1:2021年12月,有投诉反映,某商家聚集了很多老年人开讲座,并推销保健品,还宣称有国家扶贫部门的专家上门讲课,投诉人父亲支付了800元定金用以购买相关商品,后要求退款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事例2:2021年12月,有投诉反映,其家中老人听信某医疗器械销售商的宣传,购买了一款保健床垫,共支付19800元,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床垫保健石很硬,不仅睡得不舒服,还磨破了皮肤,投诉人要求退货未果。
部分老年消费者由于受自身知识水平所限,特别是信息化时代,老年消费者对现今市场上的一些现代营销方式缺乏了解,对销售方提供的信息掌握不全面,很容易被商家的不当话术所诱惑,从而在无意中花了更多钱,或者购买了自己根本不需要甚至是存在问题的商品或服务。
事例1:2022年5月,有投诉反映,其母亲在某饰品店换购黄金首饰,因对黄金饰品换购缺乏必要的知识,拿去的是一款重6.83g的黄金耳环,但换回的新耳环仅重3.12g,且还多收取了144元的手续费。
事例2:2022年3月,有投诉反映,家里老人在用手机看新闻时,弹出了一条关于蓝光高清眼镜的广告,老人点击广告并下单购买。但快递送到家中并支付69元到付费用后,拆开却发现该款眼镜做工极其粗糙,与广告宣传有很大出入,要求退货却打不通电话。
老年人往往缺乏必要的证据意识,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不能仔细询问或查看销售方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购买之后也不索要发票、收据等凭证,当需要维权时,因不能提供销售方的基本信息,导致无法顺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在售后服务电话中不再提供人工服务功能,或者设置了过多的按键提示,导致一些老年人因不懂得如何操作,无法正常咨询或反映问题。
事例1:2021年6月,有投诉反映,其看了某电视台的广告后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但到货后发现该手机的功能与广告宣传不符,因没有任何购物凭证,只能通过快递单上的电话号码试着与经营者联系,但却一直无人接听。
事例2:2021年4月,有投诉反映,家里老人在路边看到有人推销净水器,就支付了4000元购买,当时销售人未提供收据,只出具了一张售后服务单。后老人的家人发现净水器可能存在问题,便根据服务单上的电话联系商家,然而在通了一次话之后对方就不再接听电话,因售后服务单上没有商家详细信息,导致无法正常维权。
身体机能的减退使老年人更容易受到外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如恶劣天气、湿滑地面等的影响,摔倒、病倒等状况也更容易发生在老年人身上,现实中,为数不少的消费纠纷都是因此而产生。
事例1:2018年6月,有投诉反映,其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赴西藏旅游。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未等游客身体适应高原气候,就直接带团赴纳木错等高海拔景区游玩,结果造成同行人员中的一位老人高原反应严重,出现蛛网膜出血等症状,后因赔偿问题产生消费纠纷。
事例2:2021年8月,有投诉反映,其母亲被某按摩店邀请至该店临时搭建的一个活动场地体验按摩服务,服务结束后老人刚起身就晕倒,在医院诊断为脑供血不足,投诉人向经营者提出赔偿相关医疗费用的要求,产生消费纠纷。
针对上述案例,我委提出如下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