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江资讯

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芜湖最新通告

字体大小:

关于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



全市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近期,我市发现有部分中介机构及个人利用微信、QQ及在小区、车辆上粘贴发放小广告、拨打电话等形式散布“代提住房公积金”“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不良信息,通过收取中介手续费诱导缴存人以伪造证明材料和虚构住房交易行为等手段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行秩序,侵害了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稳健运行,保障缴存人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中心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缴存人办理相关业务前,可登录“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wuhu.gov.cn/)、“芜湖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致电服务热线0553-12329咨询,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办理相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二、缴存人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相关规定的,可直接通过所辖县市区业务窗口、住房公积金金融服务点、安徽政务服务网办理,请广大缴存人切勿相信中介机构及个人宣传,在接到类似的宣传信息或电话时,注意辨别,不要轻信其误导,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住房储金,主要目的是帮助缴存人解决居住问题,只能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用途。


不符合使用规定的情形下,任何通过隐瞒个人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住房交易、严重偏离市场房价等行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的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会遭受经济损失,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缴存人,将被我中心按照规定限制其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违法违规情况将被通报给缴存人所在单位或相关纪检部门;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材料以及为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供非法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我中心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利用虚假住房消费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套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在接触到类似违法宣传时,注意辨别相关信息,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发现中介机构及个人在我市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线索时,请积极向我中心举报,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及举报电话:0553-12345、0553-12329、0553-3933216。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