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芜湖刚刚发布公积金一揽子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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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次月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本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三、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原《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2〕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现就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 2.《委托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