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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芜湖刚刚发布公积金一揽子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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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次月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本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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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三、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原《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2〕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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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现就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

2.《委托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