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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名单,正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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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冠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
之实施企业贴息政策商务领域
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的意见》(芜政秘〔2022〕18号)和市商务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实施企业贴息政策”申报。经各金融机构自主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推荐,现对拟补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本次公示不代表最终结果,具体名单待公示结束后,以市财政局和各金融机构确认为准。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所在地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具体情况,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2002   

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


芜湖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