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芜湖开出第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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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上午,在芜湖市赤铸山路与中江大道交叉口区域,一市民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被现场执勤交警予以警告处罚。这也是《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当天,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的首份罚单。
《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记者:周一平 饶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