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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安全管理  物业公司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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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就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养犬安全工作进行强调和规范,这对于引导物业公司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物业公司没有行政执法权,不能对违规养犬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犬只安全管理工作上无能为力、无所作为。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安全。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对业主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从这个意义上,物业公司也必须有所作为。

物业公司处在第一线,情况最了解、最熟悉,在犬只安全管理上完全可以“大展拳脚”,在发现、告知、劝说、提醒、驱逐、报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比如,做好小区内业主养犬情况摸排登记,及时发现违规饲养禁养犬情况,对违规养犬的业主进行劝导,并将小区内禁养犬的喂养情况告知其他业主。在本小区定期发布文明养犬温馨提示,建立文明养犬义务劝导员队伍,做好日常巡查。发现宠物犬无人看管时,及时联系饲养者。对于无主犬,采取抓捕、驱赶等防范措施以维护业主人身安全,切实尽到安全保障责任。

吴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