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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立案让诉讼服务贴民情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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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芜湖市繁昌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位陈姓八旬老人因听力障碍向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寻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灵活应变,采用书面交流的方式与老人进行沟通,了解老人的来意和需求。事后,法院干警又先后前往黄浒居委会、区交警大队等地调取了当事人立案所需的材料。目前,陈姓老人与某汽车租赁公司公司的材料已成功通过立案审查。

去法院打过官司的人应该知道,开庭审理案件前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当事人要提供材料进行立案。换句话说,当事人的主张只有在成功立案后才能进入审理程序,才能让法官在法庭上用法律的力量为自己维护正当权益。而按照法院的规定和惯例,只有当事人准备的材料充分完整、案由明确恰当,法院才能进行立案,而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材料将不予立案。

为打官司准备立案材料,对于普通人来讲或许并不是一件难事,即便是自己实在无能为力,不知道立案材料怎么整理,找个律师或内行人咨询指导一下,也能顺利解决。但是对于年岁已高且存在听力障碍的陈老伯来讲,可能难于上青天。然而,芜湖市繁昌区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转变观念,主动将工作关口前移,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同时也兼顾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法院是为老百姓提供诉讼服务的审判机关,在审判工作中向前跨一步,为确有困难的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充分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从被动立案到能动立案,不仅是工作观念的转变,也是服务意识的提升。可以说,能动立案是司法改革进程中人民法院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生动实践,这种生动实践可以使法律的光明照亮更多角落,让诉讼服务贴民情暖民心。(刘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