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异地监狱开庭 当庭调解离婚

字体大小:

不久前,当事人于某将一面印有“法治之光 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苏元义的手中,表达自己对法官远赴异地,在监狱中为自己调解离婚的感激之情。

1996年,原告于某、被告石某相识,双方建立恋爱关系。2008年7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严重影响夫妻感情。自2019年起,石某因刑事犯罪被羁押,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石某因服刑无法照顾家庭,故于某诉至弋江区法院请求判令与石某离婚并分割二人婚内财产。

石某正在江西省某监狱服刑,与弋江区法院相隔400多公里,如何公正高效地审理此案成为法官要解决的问题。承办法官苏元义在拿到该案卷宗后,为确保最大程度地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迅速联系上江西省某监狱干警,对该案如何送达、开庭审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了解。

案件材料成功送达石某后,苏法官与该案书记员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后赶至监狱,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第二天早上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苏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通过一番情理法兼备的劝解,于某、石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原告于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和平分手,互祝安好。

大江晚报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