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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刘茹明:让法治暖民心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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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关乎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南陵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原主任、县开发区调解委员会主任刘茹明,始终以真心耐心对待工作、服务群众,先后被评为司法部“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先进个人、安徽省依法治省和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只有畅通弱势群体反应诉求渠道,才能服务好基层群众,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合法权益。”为保证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刘茹明组建一支由38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队伍,并在23个单位、8个乡镇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县172个村(居)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微信群,创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群众零投诉”的法律援助目标,迅速化解矛盾纠纷。

“十三五”时期,为助力脱贫攻坚,她将法律援助与全县建档立卡扶贫户精准衔接,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她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走访该县8个贫困村、323户贫困户,简化手续,现场办案。每年岁末年初,她都会组织全县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并全程参与。

2018年2月8日,屋外飘着大雪,62名农民工来到南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原来,所在的公司未给他们办理社会保险,现企业要搬走,求助了一圈社保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刘茹明耐心接待了他们,立即选派有经验的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刘茹明也多次来到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仲裁委、企业协调,谈利害关系。最后,通过劳动仲裁,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圆满解决问题。

多年来,刘茹明始终心里装着群众,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她认真钻研《安徽法律援助条例》,将条例内容熟记在心,随时解答来电来访者。为确保法律援助质量,她参与出台南陵县《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督查制度》,通过制度上墙、公示投诉电话等形式,跟踪报告督办督导,实行“每案必访”,及时了解群众对法援工作的反馈意见。自2016年10月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至2021年12月,她受理法援案件2600余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南陵县司法局连续四年在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

2022年1月,刘茹明退休任当地开发区调解委员会主任。她仍然闲不住,将矛盾纠纷调处作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切口。在她的带领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警民联调合二为一,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同时,她还将法律援助引入矛盾纠纷化解,有效防止同一问题重复引发矛盾纠纷,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短短大半年时间,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96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芜湖日报记者 王世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