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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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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大胆探索创新,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管理效能,助力经营主体重塑自身信用,激发经营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市场经营主体各类信用修复4800余件。

搭建信用修复“压舱石”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相继出台了《关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施要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要领》和《信用修复管理实施要领》等信用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从顶层设计入手,统一信用修复的管理机构、管理文书、修复标准,细化各方责任,明确工作规范。

今年4月,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围绕事前主动告知、事中修复服务、事后重塑信用等环节,该局进一步优化创新,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优化信用修复管理十项举措》,大力支持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切实帮扶其渡难关、复元气,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传递信用修复“好声音”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官网官微以及面向市场主体服务的平台载体,广泛公示信用修复的条件、文书、途径、程序和咨询电话等信息,并加强信用修复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经营主体对信用修复的知晓率。今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教育专题宣讲79场次,送法进企业宣传1100余户。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等,分类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当事人名册等失信市场主体名录库,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网络、书面等方式,主动提醒当事人及时申请信用修复。截至目前,已发布信用修复警示9000余户次。

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机构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落实“一处罚一告知”,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第一时间将惩戒情况和信用修复政策告知当事经营主体,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成本。

开通信用修复“快车道”

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年报、未公示即时信息而列异的修复申请,经综合业务系统或公示系统查询核实已经纠正的,即申即办。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失联而列异的修复申请,经实地检查核实,通过变更登记或原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予以办理。灵活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

围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比原先法定办理时间平均压缩了48%。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信息,推动实现到期免申自动修复。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从抓好源头防范出发,通过在年报工作中主动引导、在执法监管中主动引导、在为企服务中主动引导的方式,积极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网上年报,坚持行政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并实施守信合规行政指导,定期发布信用风险提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合法开展诚信经营,树立正确经营理念,重塑信用重振信心。

芜湖日报记者 汪潜 通讯员 张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