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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及“监管护苗”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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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芜湖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及“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的公告。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假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我市决定于7-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校外培训治理及“监管护苗”专项行动。

严禁无资质办学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凡是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没有取得核准书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立即停止相关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展培训(可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具备培训资质)。

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暑假期间违规开展培训,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在居民楼、家属院、宾馆等场所化整为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

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利用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线上伴学和线下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托管机构或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开展幼小衔接培训,严禁在托管期间变相进行学科类培训,布置、辅导、批改作业。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总金额超过5000元费用。家长务必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我市目前合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全部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学生需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费、退费,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断强化校外培训安全管理。培训机构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暑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暑期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要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完善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符合规范要求。

我市将依法整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过程中,对不听劝阻继续经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凡拒绝、阻挠或暴力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江晚报记者 奚璟 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