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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市市区机动车辆禁区通行政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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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包亚萍
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管理,保障城市客货运输高效有序,建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芜湖市机动车辆禁区通行政策通告如下:



一、禁区范围

(一)一般禁区:

以峨山路以北,长江路以东,齐落山路-九华北路-万春路以南,徽州路-北京东路-中江大道以西为环线围合的区域(含长江路中峨山路至港一路段。不含水阳江路中齐落山路至港一路段;九华北路中万春路至天门山路段;天门山路中九华北路至弋江路段)。


(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

1、以利民路以北,长江路以东,天门山路以南,弋江路以西为环线围合的区域(含弋江路中利民路至钱桥路段)。


2、以武夷山路以北,长江北路以东,长春路以南,凤鸣湖路以西为环线围合的区域(含以上路段)。


二、通行规则
(一)两轮摩托车、皮卡车、新能源货车24小时不受禁区范围通行限制,无需申领通行码。

(二)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厢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且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厢式货车除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时段不得进入一般禁区外,其他时段不受禁区范围通行限制。

(三)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货车(蓝牌,不含核载1吨以下货车)、重中型货车(黄牌)、大中型单位接送客车(黄牌)每日7:00至22:00禁止进入一般禁区;小型货车(蓝牌)、重中型货车(黄牌)每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时段禁止进入绿色城配示范区2。

(四)三轮摩托车、重中型货车(不含新能源货车)禁止进入设置禁令标志的高架、上跨式立交桥相关区段通行,应利用地面平交路口通行。

(五)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止进入禁区范围。2025年1月1日起,芜湖市市辖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全部禁止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通行;2025年11月1日起,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全部禁止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通行。

(六)危化品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通行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行码办理
(一)确需在禁行时间进入禁区范围的申请人、企业可通过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业务大厅窗口或“交管12123”平台办理禁区通行码,对符合办证许可条件且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一个工作日内核发通行码。

(二)运输粮油米面、生鲜果蔬等民生物资的绿色城配车辆可申请绿色城配通行码;办理一般禁区通行码的车辆不得进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

(三)车辆逾期未年检的或车辆交通违法超过3次未处理的不予办理禁区通行码。

四、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启动时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4月18日
来源:芜湖交警
编辑:包亚萍
审核:刘铁峰
三审:答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