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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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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预计12月26日至31日,全省大气扩散条件总体较去年同期明显偏差,受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累积和传输叠加影响,全省将出现新的一轮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定于2025年12月26日18时,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安、合肥和滁州9市启动Ⅱ级响应;12月27日16时,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和安庆6市启动Ⅱ级响应。


经芜湖市环委办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芜湖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27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按照《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 应急期间,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落实相应减排措施。


  • 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渣土运输作业(使用新能源车辆除外)。


  •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 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 加强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 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 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