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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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期间,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落实相应减排措施。
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渣土运输作业(使用新能源车辆除外)。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加强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