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施行!芜湖网约车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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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我市于2018年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规定,制定了《芜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但随着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的修订,我市的原实施细则也需进行相应修订。结合行业现状与发展实际,我市制定了新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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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从准入许可、日常运营到服务评价的全过程活动应当遵守的标准与规定,构建了覆盖经营服务全链条的制度框架,筑牢运营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实施细则》提高了网约车车辆申请标准,规定申请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不得超过2年,轴距不低于2670毫米,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达400千米以上等;
放宽了网约车从业人员年龄限制,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年龄上限从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
同时,明确网约车车辆按属地管理原则,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经营区域为市区,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证件的经营区域为当地,与出租车管理政策相统一。
此外,《实施细则》还填补了聚合平台监管空白。将聚合平台明确纳入监管范畴,对其在车辆人员审核、运营管理、投诉处理等环节的责任予以清晰界定,推动形成平台企业与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共治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