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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施行!芜湖网约车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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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资讯记者最新获悉,《芜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实施细则》提高了网约车车辆申请标准,放宽了网约车从业人员年龄限制,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年龄上限从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 


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我市于2018年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规定,制定了《芜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随着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的修订,我市原实施细则也需进行相应修订。结合行业现状与发展实际,我市制定了新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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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查看《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从准入许可、日常运营到服务评价的全过程活动应当遵守的标准与规定,构建了覆盖经营服务全链条的制度框架,筑牢运营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实施细则》提高了网约车车辆申请标准,规定申请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不得超过2年,轴距不低于2670毫米,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达400千米以上等;


放宽了网约车从业人员年龄限制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年龄上限从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


同时,明确网约车车辆按属地管理原则,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经营区域为市区,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证件的经营区域为当地,与出租车管理政策相统一。


此外,《实施细则》还填补了聚合平台监管空白。将聚合平台明确纳入监管范畴,对其在车辆人员审核、运营管理、投诉处理等环节的责任予以清晰界定,推动形成平台企业与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共治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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