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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芜湖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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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号)的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市区2170元,南陵县2100元,无为市200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市区22元,南陵县21元,无为市20元。

上述标准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落实到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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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