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江资讯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字体大小: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5〕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2日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