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历史建筑,拟新增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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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等文件精神,芜湖市住建局对范罗山片区进行了排查摸底,并于近日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了评定。
根据评定结果,拟将6处建筑列为历史建筑公示对象,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历史建筑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根据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及完好程度,按三级进行保护:
1. 一级历史建筑:加大保护力度,利用时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风貌、主要平面布局、主要立 面形式、特色结构和构件。
2. 二级历史建筑:兼顾保护和利用,不得削弱建筑历史风貌,不得改变特色结构和构件。
3. 三级历史建筑:加强利用,不得削弱建筑历史风貌,不得改变建筑特色构件。
芜湖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市区第一、二批)
芜湖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市区第三批)
▍来源: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郭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