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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历史建筑,拟新增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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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等文件精神,芜湖市住建局对范罗山片区进行了排查摸底,并于近日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了评定。


根据评定结果,拟将6处建筑列为历史建筑公示对象,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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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根据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及完好程度,按三级进行保护:


1. 一级历史建筑:加大保护力度,利用时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风貌、主要平面布局、主要立 面形式、特色结构和构件。


2. 二级历史建筑:兼顾保护和利用,不得削弱建筑历史风貌,不得改变特色结构和构件。


3. 三级历史建筑:加强利用,不得削弱建筑历史风貌,不得改变建筑特色构件。


芜湖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市区第一、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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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市区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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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郭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