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江资讯

重要通知!事关芜湖购房补助申领

字体大小:

关于明确购房消费券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芜市建函〔202378号)明确:购房人需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60日内前往购买房屋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购房补助为进一步提高政策审核效率,现将申请购房补助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办理初始登记证的,如申请人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证,需在本通知发布后60前往经办部门申请购房补助,逾期不再受理;如申请人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需在本通知发布后60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同时前往经办部门申请购房补助,逾期不再办理。


2.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初始登记证的,申请人后期需在项目办理初始登记证后90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后60内前往经办部门申请购房补助,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87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编辑:叶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