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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补贴标准提高!惠及芜湖9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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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近年来,芜湖市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大江资讯记者3月4日从芜湖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芜湖市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此次调整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二级每人每月86-125元,三、四级每人每月86-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6元。这“两项补贴”标准的提高,惠及全市9万多名残疾人


据悉,去年年初,芜湖市就进一步提高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确定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据统计,2023年全市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过亿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59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4.3万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265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5.5万人。

芜湖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十四五”期间,芜湖市在充分评估残疾人生活困难程度和长期照护需求的基础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据上年度全市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等情况,每年原则上按照一定比例增长,使补贴标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今后,芜湖市民政局将继续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有力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精准施补。

延伸阅读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芜湖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优惠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芜湖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及办理流程



(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要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二)逐级审核

1、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县级残联审核。

2、审核。县(市、区)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3、审定。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并通过与残联、低保等信息系统数据核对。对审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对审核审定不符合条件的,应逐级退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公示。采取长期公示。对审定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县级民政部门应在官方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主要公示申请人姓名、享受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不得公开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无关的信息。公示中发现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经核实后,按规定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补贴资金。

(三)补贴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按月打卡发放。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将资金尽快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


记者:季鲲 实习生 奚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