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江资讯

春节8天,临时加价!

字体大小:

大江资讯记者从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获悉,1月16日,芜湖发布《关于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保障我市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4元/车次,加价时间为2024年2月10日(正月初一)0时——2月17日(正月初八)24时(共8天)。


二、各巡游出租车公司和个体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即日起可到属地税务主管部门申领1元、2元定额发票,发放给驾驶员使用;同时做好春节临时加价政策宣传工作,在巡游出租车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加价标贴提示。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做好向乘客解释说明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营管理规定,主动出具发票,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行业信誉,做到不私自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不故意绕道行驶。


四、各县市区(含湾沚区、繁昌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记者:李婷维 实习生 方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