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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市民吃得放心,芜湖6129名干部实行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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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芜湖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分层分级对应包保制食品安全总监制。目前,全市已确定包保干部6129名、包保主体34289家。全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等符合条件的212家食品相关企业已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今年9月,国务院食安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据此,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芜湖市食安委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制度。

分层

是指包保干部按市、县、乡、村分为四层;

分级

是指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实际,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 级。

层级对应

是指市(指设区的市)领导包保A级主体县(市、区)领导包保B级主体乡镇(街道)领导包保C级主体行政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此举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

实行食品安全包保任务清单制

各级包保干部需按照《食品安全包保任务清单》要求,履行包保责任,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增加频次。

实行食品安全包保督查清单制、包保责任与任务承诺制

包保干部需同本级党委或政府、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目前,全市共确定包保干部6129名、对应包保食品经营主体34289家。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市在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目前全市共有11家餐饮企业、35家食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销售企业、137家食堂和集配企业、5家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及7家其它相关企业共212家单位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均已聘任到位全部上岗。



延伸阅读


A级主体原则上包括: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等。


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大型食品仓储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等。


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农贸市场等。


D行政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小餐饮、食品摊贩,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记者:李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