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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师傅来装修 结算增加几万元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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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找熟人帮忙更安心,却因“口头约定”引发矛盾闹红了脸。“这大热天里,多亏了调解员与民警同志,帮我化解了矛盾”。日前,市民邵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了赭山派出所调解室警民联调室。

这桩事源于今年初,邵女士在我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60平米的二手房。邵女士在小区跳广场舞时,认识了小区另一位业主。这位“熟悉”的业主得知邵女士家要装修,就毛遂自荐称自己丈夫就是搞装修的,大家都在同一个小区,干脆“包工包料”按每平米1300元为邵女士家装修,并表示“我家里人帮你装修,保证满意”。

双方口头“约定”,开启了装修工程,邵女士当即支付6.5万元,剩余尾款1.3万元,拟在装修结束再一次性支付。2022年7月初,工程基本结束,邵女士满心欢喜地来到二手房进行工程“验收”,装修师傅还按照客户的要求将阳台也包好了。双方坐下来结算时,装修方提出还需支付装修款5.5万元,邵女士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双方互不相让,装修方扬言不给完工钱,就要破坏毁掉全部装修设施。

双方矛盾升级后引发警情,赭山派出所接警后,两次出警到现场,调解员和值班民警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工作,调解员依据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条款,向装修方说明尽管增加了“阳台包装”,尾款增加到5.5万元并不合理,且法律不允许以私自“拉电关闸”、毁坏现有装修设施等非正常手段催要尾款,最终,装修方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之处。经过协商,双方以一次性支付3万元尾款结案。邵女士对本次警民联调帮助自己解决大难题表示感谢。

大江晚报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