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9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程刚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芳、奚南山、吴瑞新,秘书长刘萍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向继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明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昊平,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组审议情况汇报,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人民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小切口”立法破解城市精细化管理难题,为进一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二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强调,要以贯彻实施学前教育法为着力点,密切关注区域人口变化,统筹优化资源布局和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学前融合教育发展,巩固提升普及普惠水平。要更好统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提升债券管理效能,健全专项债投资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加快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守牢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底线。
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试点为契机,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开展“一争三促”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系统观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并与“十五五”规划有效衔接,更好引领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新一轮省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提升办案质效,推动以案释法,加强系统监督,构建大环保格局,为美丽芜湖和“六个之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立足人大职能定位,助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强“十五五”规划编制监督调研,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 张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