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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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我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各地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筹资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统筹管线改造方案
避免“二次开挖”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推进机制。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累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7069个,惠及190万户居民。
我省各地加大对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分年度提出改造计划,并根据不同的小区特点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各地统一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在基础设施改造、公共环境、消防安防改造优化以及实施验收等方面,严格执行技术导则。统筹管线综合改造方案,避免“二次开挖”。健全社区服务、养老、托育、体育健身、文化等公共服务,完善小区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我省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建立健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多方联动协商议事机制,在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制定中,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变“政府配餐”为“百姓点菜”,让居民参与制定改造方案制定全过程,征求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意见,配合项目实施(投资)主体协同制定改造方案。
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我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各地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筹资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将小区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范畴,通过大片区统筹、跨片区组合、小区内自求平衡等方式,推动连片改造,完善片区功能,推动一次改到位。
拓宽筹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设计符合老旧小区改造特点的信贷产品。开展项目、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交流,鼓励管线单位、原产权单位、建设公司、开发运营公司等参与,推动社会资金参与到老旧小区智能物业、智慧养老、智能家居等有一定收益回报的改造项目中,通过长期运营,获取长期收入。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