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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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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近日,安徽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通知,自今年4月1日起,在我省合肥、淮北、宿州、芜湖、滁州、马鞍山6个市,开展为期1年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实行试点地区工伤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以下统称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住院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自今年5月1日起,逐步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依托省集中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内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模块,以社保卡作为工伤职工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凭证,实行工伤职工省内异地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直接结算,进一步为工伤职工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据悉,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结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工作)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异地就医的,在就医地享受工伤保险费用结算服务,执行就医地政策;确需回参保地并在当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工伤保险费用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 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