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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钢铁飞龙” 骑手被砸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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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某日下午,我市某单位员工徐先生骑着摩托车赶往自己的工作单位,途经天门山西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时,一座正在施工的立交桥上机器轰鸣,徐先生戴着头盔,小心翼翼地沿路基行驶。意外发生了,徐先生头顶桥面上的吊机“抓钩”缓缓落下,恰好砸中徐先生头部,徐先生被砸倒地后,拨打110电话报警。

赭山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现场查看发现,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前方施工”的警示标志;工程吊机上的吊钩下降操作,没有安全人员现场警戒值守,提示行人注意安全。徐先生被送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徐先生头额部外伤且轻度脑震荡,需要静养。

随后几天,民警与调解员一起与施工单位及保险公司多次联系,肇事单位表示应由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应由交警划分责任。调解员明确告知施工单位“谁施工谁负责,誰肇事谁赔偿”。

经过一周的调查和调解,最终施工标段的主要责任方和责任人,对徐先生造成的伤害进行道歉、赔偿损失,并给予适当的慰问,双方握手言和。事后为表达感谢之情,徐先生专门给赭山派出所调解室和民警分别赠送两面锦旗,表达自己的谢意。

大江晚报 顾娅 项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