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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二季度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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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市文明委《芜湖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查考核方案》(芜文明〔2022〕4号)文件精神,近日,市文明办委托第三方对五个城区和四个县市开发区开展了季度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汇总4月份、5月份文明程度指数成绩,形成二季度文明程度指数结果,现公布如下。

一、第二季度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情况

五个城区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繁昌区90.65分,湾沚区90.61分,弋江区90.47分,鸠江区88.90分,镜湖区87.89分。

四个县市开发区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南陵县90.8分,三山经济开发区89.40分,经济技术开发区86.62分,无为市86.23分。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消防管理方面,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或老化等现象;在秩序管理方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普遍,电动自行车未上牌、占道经营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交通秩序混乱,主要交通路口乱行逆行、乱穿乱闯现象突出。在服务设施方面,有的点位未设立母婴室、有的母婴室被占用、未开放,未设立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卫生间管理不当,志愿服务站点不达标。在建设管理方面,小区乱拉乱设、飞线充电,楼道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墙面污秽破损现象普遍;在环境卫生方面,农贸(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大型超市等垃圾卫生情况问题严重,小区垃圾分类还不到位;在公益广告方面,公益广告破损污损、面积不足、位置不显著等问题突出。

市文明办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