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已查处7起,收缴4000多箱
年终岁尾,芜湖公安进一步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近期连续查处7起相关案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020余箱,多名涉案违法嫌疑人均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01、鸠江公安分局
12月1日23时,鸠江分局在辖区依法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32箱。经查,违法嫌疑人汪某自9月开始便以营利为目的,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并在微信朋友圈内进行售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9日11时许,鸠江分局清水派出所民警根据前期线索,在辖区某民房内抓获涉嫌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高某某,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79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无为市公安局
12月12日10时许,无为市公安局严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严桥镇某村村民陈某在家中储物室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66件。陈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并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当日16时许,严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严桥镇某村村民汪某在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81件。汪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并对汪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03、南陵县公安局
12月9日10时许,南陵县公安局许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许镇镇某村砂石厂内仓库有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经查,系违法嫌疑人郭某某所存。警方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882件。

12月10日9时许,许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经查,违法嫌疑人陈某某驾驶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送至许镇镇村民周某某的农场一仓库内储存。随后,民警依法查获运输和储存人员,并扣押涉案烟花爆竹880件。

04、湾沚公安分局
12月13日21时左右,违法嫌疑人宋某某驾驶大货车,在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大量烟花爆竹,被湾沚分局民警在湾沚镇新丰行政村附近截停,现场查获烟花爆竹一千余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禁燃禁放工作形势严峻,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规定,切勿在微信朋友圈或其他社交平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如发现身边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安全与文明相连 和谐与守法相伴
普法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平安芜湖”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