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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生鲜灯!芜湖正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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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12月1日生鲜灯禁用已进入倒计时,大江资讯记者最新获悉,芜湖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菜市场运营方都已行动起来,推进换灯工作。



11月17日下午,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召集了辖区所有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辖区28家菜市场的运营负责人,再次开展生鲜灯禁用的宣传、动员工作,着重将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后果进行了强调,即12月1日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共印发了100份大版本告知书,500份小版本告知书,现场交给各个市场负责人,要求在每个市场的入口显眼处张贴;在每个使用生鲜灯的摊位上也要张贴。当天,市场管理方还现场签订了“执行”承诺书。


“下周,我们市场监管人员会到各个市场检查,看告知书是否全部张贴到位。12月1日后,我们将执行新规定,凡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镜湖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科相关人员表示。


此外,11月16日,弋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带着打印好的告知书,走访了辖区内20家菜市场,进行政策宣传,将告知书发到各个市场。


芜湖经开区大圣菜市场在全市最早树了榜样,早在11月初市场就统一更换了普通日光灯,取代多年使用的生鲜灯。


弋江区大江市集相关负责人看到大江资讯的报道后,第一时间将视频和文稿转发给生鲜食用农产品商户群,提前给本市场生鲜食用农产品商户做思想工作。了解到部分商户仍有疑虑,该负责人表示下周将邀请市市监局人员,为商户面对面释疑解惑。“未来我们市场会统一为商户们免费换灯。”该负责人表示。


市场监管人员表示,12月1日后,市民如发现市场上仍有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记者:李贾 实习生 叶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