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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农贸市场快检室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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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百姓“菜篮子”食品安全,目前全市共有66个农贸市场都建立了食品快检室,拥有“即时抽检、实时发布、及时处置”的特点。如何明确这些快检室在设施、人员、检测设备和项目等方面的要求,提供检测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记者昨日从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安徽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与管理规范》芜湖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正面向芜湖市相关领域专家、代表以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查询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的基本要求,检测设备、采样及检测、管理要求等内容。根据采样要求,农贸市场(含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快检室每月应对市场内经营户以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全覆盖抽检。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测需要,留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检验方面,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每天检测应不少于30批次;城区农贸市场每天检测样品应不少于15批次;乡村农贸市场每天检测应不少于10批次;其中非农残检测批次应不少于30%,每月每项至少检测一次,有条件的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宜实行批批检测。

检测范围除了对进入市场时没有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等进行快速检测,宜根据市场经营项目及当地消费习惯,增加选取销售量大、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进行快速检测。

针对百姓比较关心的检测结果,该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首次检测阴性判定该产品为合格。首次检测呈阳性不作判定,应立即重新取样,重新取样应由经营者签字确认。抽样后立即复检2次,2次均为阴性判定为合格,2次均为阳性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次阴性1次阳性再加测1次,根据出现次数多的结果判定。

对快速检测样品不合格的产品,市场管理方应及时告知被抽样经营者,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者对快速检测结果无异议的,应由市场管理方对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不能无害化处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监督销毁。经营者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宜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不宜采用快检方法。快检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给属地监管部门,还应通过市场公示栏、电子屏幕等方式及时公示检测结果和不合格农产品处理情况,便于消费者在选购食用农产品时参考,接受社会监督。

《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与管理规范》芜湖市地方标准计划适用于芜湖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建设与管理,其他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也可参照执行。如有意见,可于2月6日前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相关联系人。

记者:芮娟
编辑:朱辰婉
审核:郑申
三审:汪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