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芜湖旧房装修补贴来了
个人消费者在旧房装修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符合补贴政策条件的市民,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9月11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市财政发布《芜湖市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即日起,有需求的芜湖市民可以申请该项补贴了。
根据实施细则,此次补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芜湖市个人城镇住房进行装修所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且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
个人城镇住房是指在城镇(建制镇)国有土地范围内,有合法产权、需要装修改造的住房。危房、违建、待征拆和已按照《2024年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过住房装修补贴的房屋,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智能门锁)、定制柜、墙纸(布)、涂料(含油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进行补贴(不包含人工费),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该项补贴如何申请,以及有哪些审核和发放程序?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发票抬头主体、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申请人在装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应通过“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好房子”模块中的“旧房装修补贴”小程序,向房屋所在地的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补贴资金总量控制,按照补贴标准,实行先申先得的原则,用完即止。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以下基本信息及材料:
(一)产权人身份证;
(二)产权人银行账号;
(三)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
(四)装修内容清单;
(五)装修物品纸质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时项目名称需要填写规定内的品类目录及具体物品名称,也可写在备注区域,比如饰面砖-卫生间地砖);
(六)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金额需与发票金额一致。收款主体与发票开具主体需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情况说明,见附件1);
(七)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
(八)申请补贴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点击确认即可);
(九)产权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并组织人员实地核验。申请人申请补贴信息应真实、完整。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申请人应及时补正信息,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信息不真实的,驳回申请。审核后的名单将在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对公示结束的申请,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补贴申请人和相关发票开具主体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国家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即停止兑付,具体以政府官网发布的停止兑付公告为准。
细则原文详情可点击链接:
《芜湖市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简明问答
▍记者:周一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