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芜湖严查!
距离秋季开学越来越近,芜湖市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高校、中高职院校、幼儿园食堂等正加紧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我市各级市监部门、教育部门也已经行动起来,督促各单位、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食品安全要求,并加强事前、事中的全覆盖检查,时刻绷紧校园食品安全的“弦”。
8月27日中午,记者在安师大花津校区一食堂看到,该食堂二楼已经对外营业,陆续有学生前来用餐。
进门的显眼处公布了学校及食堂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姓名、联系电话。
“营业前,我们进行了全面的环境清洁工作,请来专业公司进行‘四害’消杀,对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对所有餐具及消毒柜进行消毒,在每个就餐区进出口设置风幕机,对上学期库存的原材料进行清零,对防鼠防蝇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食品安全总监王静对记者表示,所有的卫生清洁,设施设备的增添与维护,人员的岗前专业培训,原材料的采购存储等全部到位,确保舌尖上的食品安全,让所有用餐者吃得放心、舒心。
“各单位、学校要主动落实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完成本单位不合格食品原料的清零、清库、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保洁等‘三清’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让学生舒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镜湖区市监局食品科相关人员表示,开学前一周及开学后一周,监管部门会进行事先、事中的清单式、全覆盖检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已经联合组织召开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高校、中高职院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暨2024秋季开学工作部署会,重点对学校食堂日常管理中易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同时,要求各责任主体在开学前全面完成食堂食品“三清”工作,全面完成食堂防鼠防蝇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严把食品安全管理关,配齐配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落细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聚焦学生对食堂食品安全的“你呼我应”工作,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须直面学生呼应,主动解决问题,进一步改善餐饮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
此外,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留样工作,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于7月份发布了《餐饮服务食品留样规范》,对留样范围、留样量、留样时长、留样管理、留样设备、留样步骤等做了详细要求。
延伸阅读食品的“三清”工作
食品的“三清”工作,具体是指冷藏冷冻、散装以及开封库存食品原料清零;设施设备、工器具、餐饮具彻底清洗消毒;加工和就餐场所彻底进行卫生清扫。
防鼠设施方面,包括一系列详细的规定,例如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自动关闭,防鼠设施需完好,防鼠板与插槽、地面的缝隙小于6mm,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cm。所有管、线穿越而产生的孔洞填充牢固,无缝隙。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筛网。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管子应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小于10mm等。
防蚊虫设施方面,也有一系列要求,如食堂加工经营场所的入口处及与外界相通的门设置防蝇纱门、门帘、风幕机等设施(任选一种),排风扇加装纱网。食品处理区、就餐区是否安装粘捕式灭蝇灯(托盘式)。灭蝇灯距地面高度为15米至2米,严禁在食品储存地或食品操作台的上方设置灭蝇灯等。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呢?
(一)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二)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三)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符合前款规定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哪些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1.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2.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3.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4.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5.用餐人数300 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 人的单位。
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应如何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记者:李 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