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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收取!芜湖三部门公布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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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临近尾声,今秋开学前夕,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2024年秋季《芜湖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明白卡》,明确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的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收学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国家教科书费用。民办学校同步实行免费国家教科书政策。

免费向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生提供一套印制作业和寒暑假作业,及免除初中毕业会考和中考考试费。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严格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收费行为

各公办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民办学校高中阶段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不少于3年,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不得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

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对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费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职学校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根据相关规定,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未享受国家免学费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纳入市级免学费资助范围。民办中职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书本费和住宿费。学校要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孤残等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另据通知要求,各学校应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收费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今年秋季开学后,相关主管部门将安排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和查处学校违反规定收取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教育阶段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

把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纳入检查重点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另外,该通知还对组织、要求学生寒暑假和节假日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乱收费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市级举报投诉电话:市发改委3842735;市教育局3877017;市财政局3122268。

▍记者:周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