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芜湖全链条整治!
在芜湖,电动自行车是广大市民最常见的交通工具。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涉及面广,隐患整治非常重要。继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开展全链条整治的方案》后,各省市相继出台了整治方案,据此,芜湖市正在开展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近期,芜湖市市监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监督抽查工作,并对外通报了抽查结果。据该局对外公布,本次抽检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合计31组,其中电动自行车19组、电动自行车电池12组。其中3组电动自行车不合格,电池组全部合格。3组电动自行车不合格项分别是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据了解,产品无图形标志,无警示用语,或者不符合要求,蓄电池系统外表面无参数,将无法起到警示使用者的效果,增加使用者触电风险。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造成蓄电池系统在充放电时发生着火事故。蓄电池系统充电应先与充电器进行互认协同识别,通过后才能开始充电工作,若不符合标准要求,会造成充电器型号与蓄电池系统不匹配的情况,存在过度充电,引发局部过热、起火爆炸隐患。
此次抽查为全市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企业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深入推动整治行动,督促行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召开我市电动自行车品牌代理商集体约谈会,共13家品牌代理商参加会议。
在向代理品牌商通报了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网络平台销售行为规范、典型违法案例等情况后,工作人员现场宣读了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行为告知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电动自行车代理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在我市销售非国标、不非法改装和拼装电动自行车。
承诺书的内容包括:
承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如充电器、蓄电池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不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主动索取查看生产厂家证照、CCC认证证书等资质,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和其它标识,健全进销货台账登记;
不从非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为消费者非法改装(调速)和拆卸原厂配件、更大功率电机电池等;
此外,承诺书中还包括,出售电动自行车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主动告知消费者骑行电动自行车需戴头盔并遵守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不进电梯、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到集中充电点等安全事项。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服务点标志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复印件、车型图片、《授权销售承诺书》等内容。
据了解,芜湖市目前没有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仅有1家电池生产厂家,其它的都是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门店,共有1012家。按照要求,代理商需要将承诺书和违法行为告知书张贴在各个门店里,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全链条整治涉及的部门很多,包括市监、消防、工信、商务、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协同。对群众来说,电动自行车更大的隐患来自于充电。芜湖消防部门在现场执法检查外,也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宣传。
其中,以下充电行为有安全隐患:
➤电动车进楼入户 禁止;
➤ 室内充电 禁止;
➤ 飞线充电 禁止;
此外,电动车应该停放在规定的车棚里、规范的充电区域,合理控制充电时间,避免长时间充电不拔插头。
对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的停车充电,消防安全作出如下要求:
架空层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不应经由架空层设置的停放充电区通至室外,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应直通室外;
建筑里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门厅等区域应采取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措施,并应设置警示标识;
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充电区附近,除了电动车外,不应有其它明显增加火灾荷载的易燃可燃物品;
架空层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规范有序、分组设置,每组不超过20辆等。
相关人员表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需要各个监管执法部门落实,更需要每一位电动车主的参与配合。作为车主,一定要做到不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不擅自改装电动车、不在“宅”内充电、不飞线充电、不在易燃品附近充电。
▍记者:李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