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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布!芜湖这些企业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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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芜湖市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现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筛达标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

若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3991296、3991268

芜湖市人社局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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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实施对象包括在本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返还标准方面,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申领程序包括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两种。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参照实施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返还资金于2024年8月14日前拨付到位,最迟不超过8月底。

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申报期限为2024年7月24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流程另行通知。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