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省委省政府拟通报表扬!
关于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和备选对象的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为激励在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表扬。按照《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通报表扬工作方案》及遴选条件,现遴选合肥等5个市、天长市等19个县(市、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1个各类园区和市有关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等17个省有关单位、王静文等148个优秀个人为拟表扬对象,以及40个备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和备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551-6260159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一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监督处。
附件:
1.设区市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2.县(市、区)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3.各类园区、市有关单位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4.省有关单位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5.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9日
设区市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拟表扬对象(5个):
合肥市
芜湖市
滁州市
马鞍山市
宣城市
备选对象(2个):
六安市
池州市
县(市、区)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各类园区、市有关单位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拟表扬对象(21个,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肥市公安局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阜阳市财政局
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选对象(4个):
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省有关单位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拟表扬对象(17个,排名不分先后):
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机关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公安厅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备选对象(6个):
中共安徽省委网信办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