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资讯记者从刚刚举行的芜湖市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1亿元,资助学生6.1万人次。

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的资助体系,芜湖始终坚持构建多层次、多元化、高质量的资助体系。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资助兜底保障功能,以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切入点,重点聚焦特殊困难群体,通过地方财政保障、设立特色资助项目、优先申请、顶格资助等多元资助政策,打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升级版:
将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低收入人群、孤残学生等13类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至资助范围。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一年级新入学的原建档立卡学生除外)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并享受最高档资助,其他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可优先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
设立高中阶段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书本费。设立原建档立卡学生首贷补助政策,即芜湖市户籍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施一次性就学帮扶,标准为每生1000元。

今年学生资助情况分学段来看:
(一)学前教育:发放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457.4万元,资助学生0.4万人。(二)义务教育: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26.2万元,资助学生0.1万人;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09.8万元,资助学生1.4万人。(三)普通高中: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39.6万元,资助学生1.3万人;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305.8万元,资助学生0.3万人。(四)中等职业教育: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646.2万元,资助学生0.3万人;发放中职国家免学费5492.5万元,资助学生2.3万人。问:近年来,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具体包含哪些资助政策?1、对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1400元。2、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国家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3、免住宿书本费:免除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书本费和住宿费,其中,免书本费按照各校实际书本费标准予以免除,原则上不超过每生500元/学期;免住宿费按照当地发改部门批复的住宿费收取标准予以免除。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2、国家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3、免住宿书本费:免除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书本费和住宿费,其中,免书本费按照各校实际书本费标准予以免除,原则上不超过每生500元/学期;免住宿费按照当地发改部门批复的住宿费收取标准予以免除。4、市级免学费: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未享受国家免学费的学生可纳入市级免学费范围。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免学费标准执行。 问: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在发放助学金之前,是如何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答: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的《安徽省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指标》,芜湖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六部门制定《芜湖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下属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校情分别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我市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标中,主要包含有:学生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支情况等。
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分学期动态调整,具体申请和认定流程如下:学生于开学后填写《芜湖市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上交班主任,即可完成申请;校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的申请后,需开展“三级评议、两级公示”,即: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公示、校资助中心评议、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最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确定具体受助学生名单,再上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拟受助学生提供的社保卡号直接将国家助学金“点对点”打卡发放至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