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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早餐会办理反馈来了!(第六十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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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好早餐会问需纾困功能,高效、务实服务企业,现对第67场“畅聊早餐会”参会嘉宾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的办理情况,通过媒体公开反馈,接受社会监督。

第67场畅聊早餐会


办理反馈

FEEDBACK
01

黄山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希望古城内相关文保单位的保护修复与开放进度能与古城的商业开发进度协调,建立每月固定联席调度机制,确保相关文保单位能够在2023年底开放;针对老建筑商用的消防验收,尽快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习借鉴黄山等地经验,建立专家论证会制度。


办理回复:


市文旅局第一时间联系企业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对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镜湖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多方研讨,积极整合汇总办理意见。


一、针对古城内相关文保单位的保护修复与开放进度等问题的办理情况:


市文旅局继续加强《芜湖市文物建筑开放暂行规定》的宣传贯彻,服务、指导古城内文物建筑的保护、开放利用工作,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积极推动文旅项目的植入,提升古城文化魅力。


芜湖古城内有省级文保单位衙署前门、文庙大成殿、模范监狱和小天朝,四处文物建筑是芜湖古城历史文化的核心体现。目前模范监狱已修缮完成,小天朝修缮工程于今年9月底完工,并通过市文物局的初验。衙署、文庙和城隍庙三处项目建筑现为市重点处在建项目,定于2024年5月完工。为减少施工对于古城商户经营活动的影响,市重点处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对古城工程建设的督查、指导。


二、针对老建筑商用的消防验收等问题办理情况:


经与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多方研讨,结合芜湖古城现场实际,市住建局提出以确保结构安全为前提、依法依规办理为基础的流程指导意见,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配合,提供专家技术支持。


1.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制作施工图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根据芜湖市住建局2021年5月24日发布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既有建筑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部分项目因条件限制,确实无法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针对相关消防设计难点可通过组织专题论证的方式提出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专题论证意见可作为消防设计审查的依据”,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对图纸进行修改;

3.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合并办理质量报建手续),并在工程完工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4.建设单位在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前,应按照后续使用业态聘请第三方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及结构安全鉴定,鉴定合格(经鉴定不合格的应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加固措施)后,按市、区分级管理相关规定向住建部门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今后,市文旅局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对接和协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创新意识,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进一步为企业做好服务和支持,助力企业发展。

02

黄山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建议芜湖市的城市交通导向指引(公交站台、单轨站台、交通指引牌等)增加方特、古城等重点文旅单位元素;古城周边的单轨站和公交车站名称改为“芜湖古城站”。


办理回复:


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开展工作,积极对接企业负责人。


一是城市交通导向指引增加文旅元素。公安交管部门正在结合人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升项目对芜湖市区范围旅游标志进行更新。市公交集团正结合芜湖市公交候车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对中心城区公交站台进行提升改造,并要求设计单位结合我市历史、文化、旅游等要素进行样式设计。


二是单轨站和公交站改名为“芜湖古城站”。针对“芜湖古城”这一标志性景点,芜湖公交此前已设置“芜湖古城”站,现有公交1、27、30、108(晚)路,同时正在推进芜湖市网红打卡地公交候车亭建设项目对芜湖古城公交站亭进行提升改造。目前芜湖古城附近有2座公交站:西侧中江桥北站、东侧花街站,已安排公交公司相关人员与景点运营商进行积极对接和沟通,将“芜湖古城东”、“芜湖古城西”站更名事宜纳入公交候车亭提升改造项目一并落实。


根据《关于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PPP项目车站副站名冠名有关情况的报告》,企业或者公益性单位可以采用挂牌竞租交易的方式获得车站副站名的冠名权,并依据冠名单位的性质对冠名费用进行减免,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文旅局等部门配合,提出冠名费用减免(即财政补贴额度)意见报市政府研定,运达轨道公司组织具体冠名落实。10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已与黄山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联系,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沟通解释。10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再次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系,就办理结果进行了沟通解释。

03

芜湖市四季春餐饮有限公司希望金融部门能够为餐饮行业提供更多定制化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适当降低融资门槛;希望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发展预制菜。


办理回复:


市金融局了解到,负责人反映中国银行、市监局和商标局的质押贷尚未发放。市金融局与中国银行质押贷业务负责人进行沟通,督促金融机构加快审批节奏。目前企业已满足放款条件,中国银行正在进行商标评估和额度授信工作,将尽快放款。


市商务局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对接,将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兑现行业贴息政策,并就餐饮行业需要融资情况进行了对接,市商务局将继续配合金融部门加大对餐饮行业融资扶持。


市商务局将进一步协调大型商超和农批交易市场对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强化龙头带动,完善产业链条,做好加工生产预制菜的宣传;协调电商平台、电商企业与龙头企业、农产品经销商等加强合作,拓宽预制菜宣传渠道;联合农业、市监等部门支持发展中央厨房,加大发展生产预制菜的政策支持,提升我市预制菜市场品牌效应及产品知名度。


银保监芜湖监管分局接到企业问题后,与市金融局联动推动问题解决,并将持续关注贷款审批发放进度,此外指导银行机构灵活运用创业贷款、小规模餐饮经营人信用贷款、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为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好融资服务支持。

04

安徽汽贸集团希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芜政秘(2015)164号文件精神,将鸠江区梦溪路汽贸物流园区项目竣工保证金予以部分退还,以解决项目招商投入维稳及建设资金紧缺的困难。


办理回复: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答复,关于企业提出项目竣工保证金予以部分退还的问题,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芜政秘〔2015〕164号)和市土委会2015年第7次会议纪要,建设项目可分标段验收、分期退还建设工期竣工保证金,由市住建局负责认定该项目竣工时间,并确认是否为分期验收,对分期验收的项目明确本期验收的工程量占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据此办理工期保证金退还手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指导该公司办理。

05

芜湖漫印文化传媒公司建议芜湖市加大直播电商政策扶持力度,为行业企业提供更大支持。


办理回复:


市商务局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对接,就我市直播电商相关政策和企业进行深入沟通,针对目前涵盖的八项直播电商政策对企业进行了梳理和宣传。后期将继续优化和丰富直播电商政策内容,给予企业更多政策帮扶,并引导直播电商企业积极参加各类电商直播大赛等活动,活跃直播电商发展氛围。

06

芜湖贝壳找房建议学习外地经验,尽快实施二手房带抵押过户,缩短过户周期,进一步优化过户流程,便民利民。


办理回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时间与芜湖贝壳找房及芜湖万科取得联系,了解到两家公司是从促进不动产流通、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出发提供了相关建议,没有实际需要办理的具体案例。


2021年6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抵押的房屋可以转让”、“转让抵押财产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中院、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抵押不动产转让工作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1〕139号),已经全面落实“带押过户”业务。同时,结合芜湖本地实际,对此类情况中出现抵押人死亡、婚姻关系变化、共有关系变化这三种特殊情况的,直接办理“带押过户”,并将办理情况实时告知抵押权人。截至目前,市自规局已办理“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611起,办理渠道畅通。


此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银保监局、人行等部门,会商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政融”协同办事,包括推广“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顺位抵押”、“全流程不见面、无纸化办理”等事项。


下一步,还将会同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银保监局、人行等部门,深入对接各金融机构,将“带押过户”这项制度创新向企业延伸,助力营商环境的再提升。

07

芜湖贝壳找房建议芜湖市根据《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尽快出台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建议市住建局加强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实施行业从业禁业名单,营造房地产市场良好生态。


办理回复:


市住建局答复,目前我市已经在执行《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相关规定。


市住建局于2021年6月25日印发了《芜湖市房地产经纪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和《芜湖市房地产经纪信用评价标准(修订版)》,根据信用情况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经纪机构进行差异化管理。于2022年8月31日指导芜湖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印发了《芜湖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按照信用情况将从业人员分为五个星级档次,通过“芜湖房地产交易信息网”对外进行展示。


市政财局答复,10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发布实施。芜湖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协调,及时与省局相关部门沟通获取最新要求,快速与住建部门联系,推进新房合同备案系统信息共享。目前,已于10月20日上午成功开具出全省第一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收入退还书,并于当天退税到账,获得纳税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