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见义勇为,就该“大张旗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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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繁昌区区委政法委联合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召开繁昌区第4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奖仪式。仪式现场向周诚等6人授予“繁昌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周诚、朱勇、方希勤、江家来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二等奖,汤强金、徐济仓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鼓励奖。
在危险面前,他们没有丝毫犹豫,毅然挺身而出,抢救遇险群众。周诚不顾个人安危救出车内4名被困人员;朱勇、江家来和方希勤不顾生命危险,勇闯火海,浇水救火,将老人从家中救出。他们的行为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弘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
对见义勇为,就是要“大张旗鼓”地表彰。一方面,这是对见义勇为者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让他们的善举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从而激励更多人在面对危险时,能够像他们一样勇敢地站出来,乐于助人、敢于担当;另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者的英雄事迹,可以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的浓厚氛围,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表彰见义勇为,是对正义的弘扬和肯定。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勇士们的事迹,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的壮举,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们也应该建立健全见义勇为的保障机制,为勇士们提供更好地保护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敢于见义勇为,才能让正义的力量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不断壮大。
“大张旗鼓”地表彰英雄,是群众的呼声,是人心之所向。
崇尚英雄、表彰英雄、关爱英雄,才会英雄辈出。“大张旗鼓”地表彰见义勇为,就是要给社会传递一种强烈信号,让更多人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