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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面对面”到“屏对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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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部分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受到集中表彰。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拥有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111家,发展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这对于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一名消费者都难免遇到消费纠纷。解决消费纠纷的渠道有多种,借助“互联网+”方式在线解决消费纠纷,解决了不能、不便、不愿到现场的问题,实现了从“面对面”到“屏对屏”,无疑是一种高效快捷的消费纠纷处理方式。

当然,依托互联网平台在线解决消费纠纷,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和参与。对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人力成本,但却会从中更大获益。相关企业可以第一时间得到投诉信息,在线完成受理反馈,实现快速和解,使消费纠纷在源头得到化解,有效减少中间环节的沟通成本。同时,通过在线汇总、分析消费投诉情况,也可以更好地有针对性加强自身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

申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体现了企业对自身产品的自信,彰显了企业自律、诚信经营的信心。希望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作为,自觉担起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主动加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

吴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