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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力量和司法温度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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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安徽日报以《做有温度的“巾帼卫士”》为题,报道了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查亚丽在执法办案中彰显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度的生动事迹。

作为未检办案组员的检察官,查亚丽心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关爱和多元综合救助,她帮助的一名无人照顾的眼疾被害人入学就读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就功能定位而言,检察机关行使的是法律监督权,只要顺利履行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能,捍卫了司法公正,就可以说不辱使命。如果能像查亚丽这样,在履职的同时,站在为民、利民和惠民的角度,多多关注当事人需求,积极回应当事人关切,努力帮助解决面临的现实困难,则会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从而实现法治力量和司法温度相得益彰。

吴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