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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要以实实在在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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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徐涧 中江时评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什么是好事实事?就是聚焦群众切身需要去考量。“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随着城镇化加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业管理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关系民心向背、干群冷暖。对于芜湖而言,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是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完全属于“好事实事”范畴。解决好了物业管理的诸多小事,群众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

办好这样的“好事实事”,决心比认识重要,担当比能力重要。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充满着“我爱我家”的真情实感,充分看到当前芜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存在的问题、积累的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群众满意度不高、城市形象受损等负面影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物业整治提升,就是推动、号召、引导、督促全社会下更大气力,共同美化我们的家园,让芜湖人民的生活更有品质和乐趣。

物业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要在党建引领上下功夫,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用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去理顺、规范、支撑物业和业委会履行职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的各个触角和神经末梢,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

要在业主自治上下功夫,加强对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改选的组织领导,把好业委会委员的推荐关、审核关,发动居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让物业管理成为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监督的“公事”。

要在专业服务上下功夫,融服务于管理中并突出服务这一核心,推动芜湖物业企业规范经营、多元发展、规模发展,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引进更多专业性强的物业公司在芜湖长久发展、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充分彰显物业企业的公益性。

要在依法监管上下功夫,不能动辄以“没钱”为由拒绝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持续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管,提高物业公司的违约成本,对违反规定多收费、少服务或收费不规范的物业公司依法予以处罚,对那些服务质量差、业主投诉多的物业公司,则依法依规驱逐出物业管理市场。同时,要加强对业主履约行为的监督,推动形成良性循环。

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解决物业顽疾,刻不容缓、迫在眉睫。而物业整治绝对不是一件易事,更不可能一蹴而就。人人各司其事,方能各得其宜;人人各尽其能,方能各得其所。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无私者无畏,无畏者才能担当、能斗争”“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各级各部门当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硬作风,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加快解决物业方面的各类问题、各种乱象,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城市建设的实惠和暖意。

吴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