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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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的意见》。《意见》明确,我省将完善困难群体保费筹资政策,支持困难群体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意见》提出,到2030年底前,实现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实际缴费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率力争达到90%;参保结构将优化改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比率力争达到50%;养老保险体系将更加健全,企业年金参加人数占企业养老保险的比率力争达到10%;个人养老金开户数占职工养老保险的比率力争达到40%。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放开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户籍限制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自主选择参保地。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按月、按季、按年缴费,同一缴费年度内,可在当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按需多次调整缴费基数档次。
同时,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允许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自主选择待遇领取地,由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归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此外,我省将完善困难群体保费筹资政策,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适时调整低收入、无劳动能力等困难群体缴费补贴标准。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期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