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网络谣言,扬言实施极端行为? 依法查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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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了解到,为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和依法维权环境,近日,镜湖公安重拳出击、依法查处一批故意传播网络谣言和扬言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的违法行径。
据介绍,今年7月初网民季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耸人听闻的虚假内容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调查核实,季某某为了博取流量,增加关注度,编造不实信息。镜湖公安依法对季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谣言视频。
网民张某某不久前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人民日报紧急提醒,事关所有人,王女士购买促销粽子,颜色新鲜,挑着买了几种,回家煮完当作晚餐,不料孩子吃完后开始头晕恶心……”引起多名网民转发、议论,经查证,其所说内容未见人民日报及其他官方媒体报道,该言论系谣言。目前,镜湖公安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谣言视频。
此外,针对个别人员扬言实施极端行为,从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不良现象,镜湖公安同样保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近日镜湖区某小区附近有一居民连续两次报警扬言要报复他人,镜湖分局各部门通力合作,及时找到报警人朱某某。经调查,该人因多次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反映问题,未达到自己满意的结果,遂通过拨打110的方式来宣泄情绪、扬言实施极端行为,镜湖公安依法对其过激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解决个人诉求应通过合法程序,个人极端行为和想法不仅无益于解决问题还会害人害己。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切勿相信、转发未经核实的不实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对编造、散布网络谣言和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大江晚报记者 吴敏 实习生 刘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