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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5部门出台方案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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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种类型。提出“名特优新”分类参考标准,指导市、县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中认定“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

《方案》汇集各部门支持政策,对“生存型”,侧重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等成本、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对“成长型”,侧重畅通招工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对“发展型”,侧重增强合规管理水平、支持引导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服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每年8月在归集相关部门信息,与国家法人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数据比对基础上进行分型判定,分型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

属于“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可自主申报为“名特优新”四类中其中一类,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认定。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征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同意后,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申报期和评审期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次年1月1日起,被认定的“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