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
12月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今年正式发布实施的《芜湖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细化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进行解读。
《方案》从加强规划计划源头管控、探索耕地保护新机制、推行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完善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革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等七个方面工作任务。
探索建立与节约用地要求相适应的建设用地规模确定机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五年一评估”工作,将评估情况作为市县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
落实用地计划指标分类保障。对补充耕地指标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并统筹调剂,根据省交易平台指标交易价格,动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储价格。
推进耕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提升。以南陵县、繁昌区为先行探索区域,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探索尝试山坡地和平原林地调整,优化资源空间布局。以湾沚区、繁昌区为先行试点区域,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采用以需定剥的方式,对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面积较大的一般耕地,探索实施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着力提升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除特殊工业项目外,将国家级开发区新增工业项目容积率由不低于1.2提升到不低于1.5。探索产业园区立体空间开发利用暨推进“工业上楼”与产业低效用地改造提升协同推进。
完善工业低效用地管理处置机制。对低效产业用地制定收回计划,健全产业用地有偿收回机制。强化工业低效用地依法联动处置合力,探索建立涉法涉诉设抵押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对涉法涉诉设抵押的低效闲置土地,按照“以用为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加强与法院、债权人或抵押权人沟通协调,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改革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搭建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编制二级市场准入清单,推进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完善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建立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村基准地价价格体系,开展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地下建设用地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
芜湖日报记者 承孝安 张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