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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芜湖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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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婚姻登记双方中有一方为安徽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安徽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跨区域办理离婚登记的,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离婚登记的机关办理。申请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可提前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方式预约。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安徽省内的,不能在安徽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和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暂不实行“跨省通办”。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将增设“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咨询、网上预约、婚姻辅导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数据融合,提高婚姻登记准确性和群众满意度。同时,统一配备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人像采集、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智能设备应用,实现婚姻登记所有窗口智能设备全覆盖。

芜湖日报记者 王世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