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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政策支持扩大汽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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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支持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各地对购买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新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对3月至6月各地财政消费补贴实际发放金额按20%比例进行奖补。

《通知》提出,鼓励各地联动省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组织开展汽车下乡或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对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年汽车(含二手车)销售额3亿元以上,或历年存续企业年汽车(含二手车)销售额超过10亿元以上、增速1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通知》明确,对取得二手车经营资格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培育年二手车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企业20家以上,或实行统一结算、年二手车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在展销活动方面,对2023年上半年各地举办并在各市商务部门备案、持续时间2天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展销促销活动,按展览展销活动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